
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央行)1月2日晚发表声明,批准后贸易商在与中国的双边贸易中用人民币作为承销货币,并回应此举将增进双边贸易快速增长,合乎中巴两国长远利益。巴央行回应,巴中的公共和私营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活动中可以自由选择用于人民币,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早已制订了涉及法规以增进人民币在贸易和投资中的用于。同时,考虑到最近本地区和全球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中巴经济走廊与中国的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巴基斯坦国家银行预计,以人民币作为承销货币将促成对华贸易大幅度快速增长,这合乎两国长远利益。巴基斯坦从中国的进口额从2016年的121.1亿美元跃居至2017年的141.3亿美元,其出口额从15亿美元减至17亿美元;巴基斯坦与中国的双边贸易逆差则从2012-2013财年的40亿美元扩至2016-2017财年的12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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